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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离婚律师谈夫妻结婚不到一年起诉离婚

2014年12月23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曾让亲朋好友羡慕不已的一对小夫妻,由于两人均不注重夫妻关系的“经营”方式,导致丈夫以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坚决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同意和好,使得一段即将破裂的夫妻感情得以挽回。

原告刘某和被告何某均系信宜市东镇村民。去年10月,经人介绍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彼此接触后都觉得很满意,于是在春节后便登记结婚,并按照的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仪式,婚后双方感情很好。然而,随着时间的一天天推移,两人在性格上的差异开始逐渐显现,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今年11月,丈夫刘某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

信宜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做调解工作。通过沟通,法官了解到原告刘某起诉离婚的真正原因系他和妻子何某的性格有差异。刘某的性格系内向型,而妻子的性格则较为外向,他嫌妻子个性太强,有时在亲友面前说话不留情面,让他觉得很没面子。承办法官认真地听取了刘某对妻子不满的陈述后,同时指出了刘某应改正的缺点,并从法律角度释明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准确把握刘某对婚姻仍希望挽留的情况下,做了数次细致入微的劝和工作,有效地缓解他的偏激情绪。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法官继续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以丈夫的角度开导刘某,为其分析夫妻性格有小差异不一定是坏事,各展所长反而是好事,夫妻之间要相互体谅和包容,离婚并不是解决婚姻问题的有效手段,幸福美满的婚姻依靠大家用心维系。法官对被告何某则是动之以情,为其分析因丈夫是印刷师傅,而她是市场营销人员,且性格外向,善于交际,但不能将此种优势发挥在夫妻日常生活中,常常在口角辩论中把丈夫驳得哑口无言,婚姻是需要双方相互尊重、包容的。法官以真诚的态度和巧妙的方法,让夫妻双方最终深入地认识到各自的不足,并承诺会好好珍惜自己婚姻,双方最后同意和好,并且亲密牵手走出法院的大门,再续夫妻美好情缘。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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