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去年我结婚,但在婚前丈夫按揭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结婚后房贷是我们两人一起还贷。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房子怎么分配
绍兴离婚律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王女士可以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