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以丈夫许某变卖其戒指项链用于赌博还债为由提起离婚告诉,霍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周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谢某、许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日前审理终结,周某的离婚诉求被驳回。
经审理查明:霍山县女子周某经人介绍与同县的男青年许某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9月4日,双方自愿的到霍山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2月16日,婚生一子起名许某某。婚前双方感情正常,婚后因许某玩心重、不时玩牌、花周某钱,双方间生怨产生隔阂。现周某以许某变卖其戒指项链用于赌博还债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许某辩称:确实没有尽好养家糊口的责任,保证今后不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坚决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双方应当齐心协力共同维系好美满幸福的婚姻家庭关系。许某变卖周某项链戒指还赌债,着实不同程度影响了夫妻关系,但远未达到感情完全破裂非要离婚不可的程度;许某表示愿意尽好养家糊口的责任,保证今后不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夫妻关系改善是大有希望的;周某未提交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故对周某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