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京中院获悉,2014年,南京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0823件,其中,离婚纠纷8105件,占全年婚姻家庭及继承案件总数的74.9%,在家事案件中占据了绝对多数。
据南京中院的统计,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中,女性占62.44%,男性占37.56%。从案件审理来看,造成离婚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当事人在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草率结婚,为导致离婚率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就是现在“闪婚闪离”的现象,在我们的离婚案件中,婚龄在一年以内的不在少数;二是外遇、家庭暴力等仍是破坏婚姻关系的主要杀手;三是夫妻一方缺乏家庭责任感,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诱发离婚;四是因婆媳、翁婿等家庭关系不和诱发离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