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700727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涉外婚姻
文章列表

与外籍离异者结婚 要有合格离婚证明

2015年2月12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我男朋友是德国人,他以前在德国有过一次婚姻,在两年之前就已经解除,现在我们准备在国内登记结婚,请问在办理结婚手续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史光辉律师:你们在国内申请登记结婚,应当准备好你男朋友的离婚证明。

    如果你男朋友的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网  WWW.FQ101.COM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最新的涉外离婚程序 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 2.夫妻均是华侨如何离婚 登记离婚的机关涉外离婚的登记机关
  • 3.有关涉外结婚的几项法律规定 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 4.外国人能在国内起诉离婚吗 国外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 15167007271
    官方微网站
    电话:15167007271
    Q Q:1419818744
    联系信箱:1419818744@qq.com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365号(迪荡)富绅大厦17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