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7007271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重婚犯罪
同居纠纷
婚姻自由
婚姻效力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同居纠纷
律师文集
重婚犯罪
同居纠纷
婚姻自由
婚姻效力
涉外婚姻
婚姻法律文书
夫妻债务
离婚协议书
遗嘱继承
离婚赔偿
继承法
婚姻动态
离婚程序
文章列表
同居和通奸的区别是什么
2015年4月15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一方秘密与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虽然有些人的通奸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被人知晓,但这种知晓是出于当事人意愿之外的知晓,它在本质上是不公开的,是不愿被他人知晓的。通奸与重婚、同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隐秘的、一般不为他人所知晓的、不希求夫妻名分和配偶权利、义务。通奸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民事责任,在婚姻法上没有什么后果。婚姻法上没有通奸或者婚外恋的概念。法律并不调整婚外恋、第三者插足,法律并不禁止通奸,那是道德调整的范围。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中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际上即为非法同居,判断是否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要看双方关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关系的稳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
通奸与同居的本质区别在于后两者是公开行为,而前者是隐秘行为。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angzanlawer.com/art/view.asp?id=815184739449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
2.非法同居生子要抚养吗 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3.同居多长时间算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划分
4.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事实婚姻关系界定
5.非法同居导致离婚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5167007271
官方微网站
电话:15167007271
Q Q:1419818744
联系信箱:1419818744@qq.com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365号(迪荡)富绅大厦17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绍兴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16700727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