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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2015年7月29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市民秦女士:我的母亲去世了,两年后父亲去世,未留下遗嘱。房产一直在母亲名下,父亲去世后一年,我签署了主动放弃继承的书面文件,并办理了公证,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哥哥名下,请问,这套房产现在算哥哥嫂子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吗?

  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张华宝律师:《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你在你父母去世后签署的放弃继承的书面文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该房产由你哥哥一个人继承。根据《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你父母未留遗嘱,你哥哥按法定继承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你哥哥嫂子的共同财产。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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