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700727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同居纠纷
文章列表

为实现婚外情“慷慨”放弃财产 离婚后反悔被驳

2016年12月1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有了婚外情的女子李某,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向丈夫承诺放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但离婚后的李某竟反悔,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与丈夫郑某原系夫妻。2008年12月3日,为了解决孙子上学的问题,郑某的父亲将密云兴云甲区的楼房一套赠给郑某和李某。后来李某有了婚外情,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李某承诺放弃夫妻共同财产。2009年11月10日,两人在密云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现有兴云甲区ⅹ号楼1单元202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离婚后的李某反悔,提出当时签订离婚协议是受郑某胁迫,现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并由郑某给付其房屋折价款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李某与郑某签订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亦未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该协议合法有效,郑某获得密云县兴云甲区ⅹ号楼1单元202室房屋所有权。李某虽提出该协议系因郑某胁迫所签,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其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处理的约定,并由郑某给付房屋折价款的诉讼请求,无法律及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期间财产混同怎样认定
  • 2.非法同居生子要抚养吗 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 3.同居多长时间算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划分
  • 4.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事实婚姻关系界定
  • 5.非法同居导致离婚
  • 15167007271
    官方微网站
    电话:15167007271
    Q Q:1419818744
    联系信箱:1419818744@qq.com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365号(迪荡)富绅大厦17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