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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不再开婚姻登记证明

2017年1月11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昨日,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据了解,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民政部门不再办理婚登证明

  民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

  新京报曾于今年5月26日报道全国多地网友质疑“带国徽的结婚证不管用”,吐槽有结婚证还要办证明一事。据当时报道,北京市各级婚姻登记部门在2014年一年共办理了逾8万份此类证明。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公告。公告要求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即日起停止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将衔接好此类证明取消开具事项

  今年8月,浙江一大学学生刘铭毕业后到新单位报到入职,单位通知他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开具一份“单身证明”。刘铭告诉记者,单位的理由是办理户口迁移和集体户口挂靠需要开具这类证明。

  需要此类证明的还不止毕业生入职。在北京东城区工作、准备买房的黄女士反映,售楼人员向她解释称,“单身证明”也可用于证明所购房产为婚前财产。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规范此类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办事。但由于涉及贷款、买房之类的事项确实需要“单身证明”,今后老百姓需要开具此类证明时怎么办

  “民政部门不给开,对方又需要,那怎么办不能把老百姓搁中间吧。”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副处长葛东升介绍,民政部门将会协调各方,衔接好此类证明未来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但目前如何执行,需要等到本周民政部相关信息发布后才能知道。

  民政部:除涉台公证等事项外不再办理婚登证明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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