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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服刑妻子要离婚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3月10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城市信报10月8日讯 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一年,还有三个月就出狱,本想出狱后好好表现,不料在狱中忽然接到了妻子刘某的离婚诉状。

  在法庭上,原告刘某诉称,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被告就经常彻夜不归,偷骗家里的钱在外面搞女人,对家庭、对孩子极其不负责任。被告于2008年10月20日在外搞女人并将其打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现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提出离婚诉讼。因此,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被告孙某辩称,原、被告婚后感情较好。但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为了多挣点钱只有在外奔波,没有照顾好家庭。被告认为双方的感情尚未破裂,希望原告能再给被告一次机会,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方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经恋爱而自愿结婚,曾共同拥有过一段幸福时光 ,双方均应珍惜这份感情。共同生活中,矛盾随时存在,纠纷亦不可避免,被告不同意离婚,且被告正在服刑改造期间,庭审中被告表示愿意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出狱后好好对待妻子和孩子,希望原告能给被告一次机会。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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