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7007271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重婚犯罪
同居纠纷
婚姻自由
婚姻效力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离婚协议书
律师文集
重婚犯罪
同居纠纷
婚姻自由
婚姻效力
涉外婚姻
婚姻法律文书
夫妻债务
离婚协议书
遗嘱继承
离婚赔偿
继承法
婚姻动态
离婚程序
文章列表
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精神损失费有效吗?
2017年8月19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精神损失费有效吗?
网友问:
上海公众何小姐与前夫协议离婚,前夫在离婚协议书上承诺一年内自愿补偿何小姐精神损失费20万元,但是时隔一年多了,前夫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这笔精神损失费。何小姐问,我与前夫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我是否能要求前夫支付这20万元?
陈志群律师答:
何小姐与前夫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双方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则已经生效,对于前夫因有外遇作为婚姻失败的过错方,自愿补偿何小姐精神损失费,于法不悖,也是符合其前夫当时的真实意思,因此,20万元的补偿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其前夫依法有义务支付这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angzanlawer.com/art/view.asp?id=89042536281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
2.离婚协议书分割财产后一年内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3.如何规范写一份离婚协议书
4.如何签订离婚协议书
5.律师教你如何写离婚协议书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5167007271
官方微网站
电话:15167007271
Q Q:1419818744
联系信箱:1419818744@qq.com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365号(迪荡)富绅大厦17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绍兴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167007271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