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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可以告重婚罪的吗 重婚罪管辖法院是哪个

2022年11月11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王良律师,绍兴离婚律师,现执业于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三者可以告重婚罪的吗

  我国是一夫一妻制的国家,如果当事人明知道对方是已经结婚了的还以其结婚亦或是其他情形的则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第三者可以告重婚罪的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第三者可以告重婚罪的吗

  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能够告。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第三者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二、重婚罪如何认定

  关于重婚罪的认定问题,其实可以从其构成要件入手,看看法律规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如果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重婚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该行为是构成重婚罪的,此时就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也就是说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其实是可以当做是重婚罪的认定标准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重婚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帮助你对重婚罪进行认定。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三、重婚罪的司法解释

  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

  4、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现形式。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能够告,只有第三者属于重婚罪中的受害者才能够起诉对方犯重婚罪。为大家带来关于第三者可以告重婚罪的吗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重婚罪管辖法院是哪个

  近年来因为婚外情的增多导致离婚的比率在逐渐上升,重婚也随之增多。法律规定重婚属无效婚姻,犯重婚罪者一旦确定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那到底重婚罪管辖法院是哪个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我国的法律规定重婚属无效婚姻,而且一旦确定为重婚罪的就会接受法律的制裁,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重婚罪管辖法院是哪个。

  一、重婚罪管辖法院是哪个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

  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

  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

  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基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更为适宜;应理解为更为有利于被害人起诉,在重婚案件中,被告人居住地应包括有重婚犯罪行为的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各重婚犯罪行为地。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被害人选择其中之一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而不应互相推诿。对被告人多处重婚,被害人向多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自诉的,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其它已受理的人民法院可将案件移送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若从法院的角度来理解;更为适宜;就易导致管辖权的互相推诿,若从被害人的角度出发来理解;更为适宜;,及时受理重婚案件,则不仅便于重婚案件被害人及时行使自诉权,而且可以避免管辖权的推诿,提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还有可能防止和制止因重婚纠纷导致的一些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

  二、重婚罪的举证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

  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上文为大家介绍了;重婚罪管辖法院是哪个;,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重婚大家还是要冷静处理,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最有效的帮助。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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