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婚外情女子结婚生育孩子,构成重婚罪获刑,后被妻子起诉要求离婚。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女士诉称,2008年10月8日,她与金某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在昌平区回龙观打工生活,没有子女。2009年,他们搬到顺义区高丽营镇居住。自2011年起,金某逐渐对她冷漠,后她发现金某与河北省固安县的一名女子有婚外恋。
王女士说,2012年7月12日,她开始与金某分居生活,本想维持婚姻。但金某在尚未离婚的情况下,即于2013年3月7日同固安县的女子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当年9月6日与对方生育孩子。
2014年3月底,金某犯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现在北京市第三看守分所服刑。王女士认为,二人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她诉请依法判令离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