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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其配偶在国内,国外一方不回国如何办理离婚?

2015年5月27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持中国护照的留学生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离婚仍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留学生可不回国,委托国内的律师或亲属作为代理人,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委托书必须通过中国驻美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后寄交。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仍应出庭,如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此书面意见可经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后寄交。可提交委托书、起诉状时一并写出书面意见连同起诉状一并交领事馆证明。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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