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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否一定要为被继承人还债?

2015年6月21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继承人是否一定要为被继承人还债?
北京财产继承纠纷律师答复意见:


     我国继承法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对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和税款等的清偿,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对超过的部分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从法律上讲,“父债子还”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并且是


债务既包括死者所欠国家、组织成个人的债务,如借款、贷款、税款、罚款等;也包括为处理死者后事所欠的殖葬费等。有些公民处后留有遗产,也有债务.其继承人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然后再继承余下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不止一人的,一般应按照继承份额的比例清偿死者的债务。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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