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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2017年7月3日  绍兴离婚律师   http://www.wangzanlawer.com/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时似无明显问题,但现在看来含义偏窄,应强调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债务和因共同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共同债务。

    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



文章来源: 绍兴离婚律师
律师: 王良 [绍兴]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16700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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